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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党建+”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

时间:2020/4/30 17:08:41   作者:刘刚   来源:   阅读:3485   评论:0
内容摘要: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以“党建+”为统领,将党建工作融入民生事业,在农村全面推行“党建+颐养之家”,为农村留守、独居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这一农村养老新模式,将农村党建工作融入到民生事业,解决了留守老人的生...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以“党建+”为统领,将党建工作融入民生事业,在农村全面推行“党建+颐养之家”,为农村留守、独居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这一农村养老新模式,将农村党建工作融入到民生事业,解决了留守老人的生活困难,实现了农村党建和民生工作的双丰收,成为“老人开心、子女安心、组织放心”的“三心”幸福工程,也为江西省各地农村养老提供了全新模式。


政府与社会同创共建,让农村老人实现居家养老

新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市县指导、乡镇领导、村级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总体思路,坚持“项目化抓手、标准化实施、一体化推进、社会化运用、惠民化目标”基本原则,探索创建“颐养之家”。


市、县两级政府坚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市县指导、乡镇领导、村级主导”的工作机制,县(区)、乡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挂帅,合力推进。


建设与运行同轴共转,在可持续发展上出实招

在项目可持续发展上推行便利化选点,本着“就近就便”“因地制宜”原则,选择人口较多、老人较集中、交通较便利、辐射面较广的自然村布点。对辖区范围较大、自然村分散的行政村,采取“1+n”模式,即在老人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建“颐养之家”,在老人相对分散的自然村设置若干个小型活动点,从“颐养之家”向活动点送餐。倡导节约化建设,以不增加村级债务为导向,以利用闲置村级活动场所、小学校舍等现有资源进行简单改造,或租用民房。结合脱贫攻坚,将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贫困户安排到颐养之家担任厨师或送餐员,在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的同时,降低颐养之家用工成本。明确标准化配置。“颐养之家”配备厨房、用餐室、文娱室、卫生间及其他必要生活设施。提供温馨化服务,在“颐养之家”统一配备电视、棋牌桌、户外活动场地等休闲娱乐设施,建立“亲情微信群”,安装“亲情千里眼”,设立“亲情聊天室”


“颐养之家”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每个行政村一次性投入10万元,由市、县(区)、乡三级按4:4:2比例分担。运行经费以老人“自养”为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保障运行经费,其中“入家”老人自缴200元/月,市。县(区)两级财政各补贴50元,乡、村两级自筹50元,不足部分通过争取上级补贴。村级经济配套及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党建与民生同向共进,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

新余市打破以往“就党建抓党建”的自我循环,将党建工作融入民生事业,从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养老问题做起,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从而提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满意度,通过“党建中顾养之家”、架起了一座与群众的“连心桥”,拓宽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渠道,引领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树标杆、做表率,提升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


“党建+颐养之家”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汇聚了一股尊老敬老的强大正能量,涌现出一批先进事例和凡人善举。在党组织的引领下,本土民营企业家回报家乡热情高涨,本土民营企业家以商会为单位,抱团支持全市颐养之家建设,全市颐养之家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3140多万元。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的新余水北商会专门设立850万元养老基金,惠及家乡48个颐养之家、1000多名入家老人。在商会示范带动下,每逢春节、端午等节假日,各行各业乡贤回到老家捐款捐物,在全社会形成了爱老尊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党建+颐养之家”工作是基层党组织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问题的生动实践,群众对党组织逐渐淡化的依赖感又回到了群众身上,颐养之家推动了老人子女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主动参与、支持、配合村委工作,产生强大“蝴蝶效应”。一些德高望重的村里老党员担任“家长”后,积极发挥余热,当起“金牌调解员”,协助化解邻里纠纷,维护和谐村风。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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